楊凱是公安渭城分局巡警大隊(duì)一中隊(duì)的隊(duì)員,每日除了三班倒的巡邏、處警外,閑暇之余,喜歡沿著咸陽湖散步鍛煉。4月11日上午10時許,像往常下班一樣,他換上運(yùn)動服,沿著咸陽湖岸走走跑跑,鍛煉身體。 “那天剛走到望湖亭這邊,突然聽到岸上傳來一陣女娃的哭聲。我往過一看,一堆人把女娃圍在中間。”4月29日,楊凱描述說,出于警察職業(yè)的敏感性,他迅速跑過去扒開人群,只見一名約20歲的小伙躺在地上,全身是血,脖子、胸前各有一道五六厘米長的口子,一名20余歲的女孩蹲在小伙身旁,一個勁兒大哭。 他迅速掏出警官證,向圍觀群眾亮明身份,同時招呼群眾撥打110、120。等待的過程中,見小伙血流不止,生命垂危,他急忙脫下T恤一邊幫忙包扎,一邊招呼群眾幫忙,同時詢問事發(fā)緣由和行兇者去“我問了好幾個人,都支支吾吾不敢大聲說。后來一名中年男子悄悄指了指人群外的一名小伙,意思他就是兇手。”楊凱說,隨即,他拿著警官證,向被指小伙亮明身份,在得到確認(rèn)后,他一個反手將小伙制服,并抽掉其鞋帶,將其控制。 事后,他從小伙口袋中搜出一把帶血的折疊刀。約五六分鐘后,公安秦都分局巡特警大隊(duì)特警、咸陽湖派出所民警相繼趕到,將行兇小伙帶走。 感情糾紛引發(fā)兇案 事發(fā)當(dāng)日,小伙被刺一幕恰好被湖邊一店主目睹。據(jù)該店主描述,當(dāng)日湖邊游玩的人并不多,四五名男女坐在商店旁的涼凳上聊天,突然一名男子用“拳頭”向另一男子脖子、胸口打去,不久被打男子倒在地上并流出鮮血,過后他才得知,打人男子并非用拳頭,而是手中攥著一把刀。 “事發(fā)后大概兩三分鐘,一名中年男子趕到,稱他是警察,急忙脫下衣服為受傷的小伙包扎。”店主說,等待120、110的時候,中年男子將一名小伙壓在地上,用鞋帶把他控制住,后來交給趕到的民警。 |